肝炎患者用藥要明確藥物的適應證

  治療肝炎的藥物眾多,但每種藥物都有自己的適應證和禁忌證,患者選擇藥物一定要按有關適應證和注意事項進行,不符合其適應證者,最好不用。例如,干擾素已被廣泛用于治療乙肝,但是該藥的使用有其明確的適應證和慎用證,適應證是慢性乙肝、丙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輕度升高,乙肝病毒e抗原或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呈陽性者,但是如果患者為高黃疸狀態(tài),或失代償期肝硬化,或有明確的家族垂直傳播傾向者,或慢性病毒攜帶者,最好不用,否則,要么療效極差,要么容易加重病情,帶來不利的后果。拉米呋定是目前看好的一種抗乙肝病毒的新藥,該藥最佳的適應證是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呈陽性者,并且用藥要持續(xù)1年以上。用藥宜少而精,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堅決不用。對病情較重的患者,針對具體病情,對癥下藥,如降低丙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藥物種類不少,可供用藥眾多,治療時只選取一樣,不要重復用藥;抗病毒用藥可以聯(lián)合使用(不同類型的),如干擾素加胸腺素等,一般來說,可不加其他保肝降酶藥,病毒得以清除,肝功自然也就好轉(zhuǎ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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