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角度上講,乙肝病毒攜帶者是應該及時防范和治療的高危人群。乙肝病毒攜帶狀態(tài)往往是乙肝發(fā)病的“潛伏狀態(tài)”,此潛伏期可長可短,長者可達數十年。潛伏期的長短取決于患者的遺傳、種族、年齡及感染方式等方面的因素,眾多的遷延性和活動牲肝炎甚至肝硬化患者常常由乙肝病毒攜帶者發(fā)展而來。一般認為,慢性乙肝病毒攜帶者的15%~20%可能向顯性肝炎方向演變。因此,病毒攜帶狀態(tài)更像是潛伏在人體中的一枚“不定時炸彈”,可能在一些外因(諸如重度疲勞、酗酒、悲傷等因素)和內因(重疊感染其他病毒、病毒基因變異等因素)作用的條件下,突然發(fā)病。因此,把乙肝病毒攜帶者視為不穩(wěn)定的高危人群是恰當的,及時的防范和治療非常重要。
從實際情況上看,乙肝病毒攜帶者又是最難以防范和不該治療的特殊人群。乙肝病毒攜帶者混雜在正常人群中,不可能天天對他們進行隨訪和隔離。他們何時有可能傳染給別人、何時有可能發(fā)病都是未知數。還有一些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僅定期隨訪,而且按時用藥,有用干擾素的,有用胸腺素的,有用聚肌胞的,有用中藥的,幾乎都沒有明顯效果,“大三陽”還是“大三陽”,“小三陽”還是“小三陽”;有的還越治越壞,引起顯性肝炎發(fā)生。由于攜帶者本身所處的免疫耐受狀態(tài)、病毒與肝細胞整和等原因,決定了目前尚處在“無可奈何”的境地。另外,根據國情特點,也難以做到防范和治療。如果想要搞清我國究竟有多少乙肝病毒攜帶者,首先要在全國范圍內搞一次全面檢查,不要說組織工作艱難巨大,花銷也非常龐大,一個人要做一次肝功能和“兩對半”檢查,需費甩為50~80元,全國則需近百億元;查出來的人如果還要治療,以人均1000元算,全國將需一千多億元。而且這些花費常常是“無功而返”,既損國家,也損個人。從這個角度看,乙肝病毒攜帶者暫時不予特殊治療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