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乙肝患者不適合進行干擾素治療

    1干擾素治療的絕對禁忌證妊娠期間、乙肝患者有精神病史(如嚴重抑郁癥)、未能控制的癲、未戒斷的酗酒或吸毒者、未經(jīng)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干燥綜合征等)、失代償期肝硬化(晚期肝硬化,有過腹水、上消化出血等并發(fā)癥)、有癥狀的心臟病、治療前中性粒細胞計數(shù)<10×109/L和治療前血小板計數(shù)<50×109/L。所謂絕對禁忌證就是遇到以上這些情況,絕對不能使用干擾素進行治療的,一旦硬性治療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后果,甚至于威脅到患者的生命。
  
  2干擾素治療的相對禁忌證甲狀腺疾病、視網(wǎng)膜病、銀屑病、既往抑郁癥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壓、總膽紅素>51μmol/L特別是以間接膽紅素為主者。相對禁忌證是指使用干擾素治療有可能加重原發(fā)病,所以遇到上述問題時,一定要謹慎從事,非要進行抗病毒治療,可以首先選擇核苷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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